1、出国就读高中的,须办理国内初中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公证;
2、出国就读大学的,须办理国内的高中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公证,但也要根据前往国家的学制要求。
3、出国就读硕士的,需办理国内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公证。有的国家或学校还会要求办理初高中学历证书和高中成绩单或高考成绩单公证。
4、出国攻读博士的,须办理国内大学本科或专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成绩单公证,如韩国等。
申请人须向公证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单及居民户口簿公证: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原件;
(2)申办公证的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相应学位的学位证书及与前述学历相应的成绩单原件;
(3)成年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相关未成年人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法定监护证明(能够证明是未成年人的父亲或母亲关系的证据即可)原件;
(5)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除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亲属关系公证:
(1)申请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各自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原件;
(2)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结婚证》的原件;
(3)如申请人与其生父母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的,或户主不是生父母一方的情况,原始户籍资料能够反映他们是父子母子亲属关系的,还可以依据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父子母子《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有委托须提供上述委托书等材料。
3、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的:
(1)申请人身份证(如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户口本(如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3)申请人无犯罪证明记录。